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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专利许可费用如何计算?专利权转让费又如何计算?

2018-11-01 16: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注意以下事项:专利权人应每年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会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专利权人想要转让专利权,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该合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应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该合同应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专利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将其专利权质押的,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费的结算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次性结算、提成、固定与提成相结合。
      “一次性结算”是指签定转让合同后,按合同所定的价格,由被许可方(受让方)一次性向许可方(专利权人)支付转让费。  “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动提成两种,“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净销售额人为地固定在某一个数字上(不管实际的生产数量或净销售额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内每年按这个数字提成;“滑动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实际生产出来的产品数量或实际的净销售额提成。
      “固定与提成相结合”中“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费,也叫“入门费”,这部分费用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提成”部分要在项目投产后在合同约定的年限内支付,方法同“提成”。
  •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让与人的主要义务是:  
    一、保证自己是提供的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人,并且保证所提供的专利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目的;  
    二、按照合同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三、承担保密义务;  
    四、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让与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不得在已经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
  • 专利申请要缴纳申请费用,按照我省目前对专利代理收费的有关规定,办理发明的申请费用为2500元─4500元,办理实用新型的申请费用为1500元─2000元,办理外观设计的费用为1000元─1500元。这些费用包括递交申请时专利事务所的代理费、文字处理费、图或照片处理费,向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等。
    其中发明申请在实审阶段还需办理实审费、发明申请维持费、代理费、文字处理费等约3500元──4500元。  缴纳年费。专利批准后,每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年费。
    若超过规定的时间未缴纳年费,除缴纳年费外,还须缴纳最高为25%的滞纳金。若超过规定的时间半年以上未缴纳年费,该专利权被视为放弃。没有不可抗拒的理由,该专利权是不能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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