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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订的固定期合同中第二十一条写的是双方约定增加以下内容 里面写的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需要赔偿违约金是合法的么

合同纠纷 2018-11-01 17: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一般为3个月到24个月。
  •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有: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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