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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厂里签了1年的合同,还没干完我想辞职,可厂里不同意,我也没去上班,我会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18-11-01 2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合同上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包括:
    房屋装饰装修费(不能拆除或不易拆除部分);已经支付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
    间接损失理解不同,实践中法院裁判的也不一样。
    比如可以要求,合同未履行期间经营利润损失。但也有观点认为以后经营期间的利润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租房者完全可以另租房子继续经营,所以这个损失并非解除房租方直接造成的。
    解除房租当期市场房租价格与合同租金的差价,当然只在差价为正数的时候有意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叫乃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几条。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你合同约定的工资。但是经济补偿这块估计可能仲裁不会支持,你可以到仲裁那去具体问下,现在仲裁也不收费了。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而且过了试用期的,那么劳动者必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离开公司。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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