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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昨天接到公司以公司职员超编制而通知解聘。  因我2013年12月底保胎,公司给我换岗,换岗后相同岗位有两名人员,2014年3月我不小心流产,后在家休养后做了个手术,从2014年3月—2014年6月在家休病假,6月中下旬回去上班后,正好碰上公司每半年绩效评估,公司制度规定半年内员工工作不满三个月的不需要参加绩效评估,通知我不符合条件不用参加,不参加意味着我没有半年度奖金,可是出来绩效评估结果后却有我,说我工作不合格,绩效评估一般,之所以当时没有立马解聘,可能担心我还是病假期间,回去上班后领导也是诸多不满,故意刁难。  昨天公司终于通知我公司编制超员的借口说要解聘我,既然结果已经这样了,请问我应该怎样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保护?我是2011年3月入职这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2014年2月合同到期并续签了7年的合同,现在在合同期内,平时公司福利待遇有社保、公积金、商业保险、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现在还有两个月就年底了,我现在重新找工作,新单位入职,也会没有年底奖金,我应该如何为自己争取最大的赔偿,保护自己的权益?还有解聘赔偿,好像是入职几年,赔偿几个月的工资,那我入职3年8个月,可否争取公司按照入职四年,给我4个月的赔偿工资,赔偿的工资是应付工资金额还是基本工资金额?  如与公司谈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能否申请劳动仲裁,走劳动仲裁程序麻烦吗?  请针对如何与公司谈赔偿详细根据法律解答,着急,非常感谢。

仲裁 2018-11-01 2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企业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员工在组织中可以定期拿到、数额固定的劳动报酬。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这是员工工作稳定性的基础,是员工安全感的保证。同一职位,可以根据其能力进行工资分不同等级。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
    劳动者的全额工资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资(又称标准工资)与辅助工资(又称非标准工资)之总和,即实得工资。
  • 发生公司不按时发放工资的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不同,赔偿或补偿不同,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的观点:
    1、若公司是无合法理由辞退您,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您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2、若公司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3、若公司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您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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