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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在试用期内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后结束。公司通知我不签正式合同,让我走人。该不该要求赔偿?

合同纠纷 2021-06-23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建议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投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员工要保留好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一般仲裁在2-3个月左右完成。 若事情较复杂,最好带上材料咨询律师后,再确定是否请律师帮你。费用方面,你可以到时与律师协商确定。

  • 1.可以得到支持。2009年5月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在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不与你签劳动合同的,每月支付2倍工资。即首月不罚。一年后(依然未签合同)的推定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2.这种情况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3.你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此时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有特定情形才支付的,如单位有过错或其他情形,在你的情况下要求二倍工资是可行的。
    4.二倍工资是可以要求的,签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都不支持(没依据,即此时不可二倍工资与经济补偿金一起主张)
  •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 公司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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