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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第二次起诉离婚。半年前第一次起诉对方,没有回应。我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一直和男方住在一起,婚后还换了房贷。但是我什么都不想要。我不想要孩子们的共同财产。我只想离婚。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6-23 14: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离婚案件中双方均不想要子女抚养权,不仅有背社会主义道德,更为我国法律所不许。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法院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判决子女由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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