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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员工被公司裁员怎样赔偿?(

合同纠纷 2018-11-02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赔偿,要注意保留证据,方便举证。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1、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应当之日就为满一年后的起始日即应当之日。
    2、对于支付周期,一是直到签订正式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为止;二是最长时限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适用第一款的11个月为最长时限。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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