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和分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接手分公司后,我把工龄调到了总公司。总经理要求重新签署合同。我们能签合同吗?如果我们不在总部签字,我们就不能去上班。如果总公司辞退我们,我们需要用一般的样品来补偿。我和分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总公司接手分公司后,我把工龄调到了总公司。总经理要求重新签署合同。我们能签合同吗?如果我们不在总部签字,我们就不能去上班。如果总公司辞退我们,我们需要用一般的样品来

合同纠纷 2021-06-25 07: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 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拉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