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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新任老公二婚,他的房地产是我居留权吗?有遗产继承吗?也有,和我他的妻子协议书离婚房产参半,但是归属于他的房地产還是他妻子的姓名,有后遗症吗?

继承 2021-06-26 2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婚房子办理继承,需要先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是否二婚双方婚后共有财产,如果是婚后取得住房,死者只有该住房一半权益来办理继承,如果是死者再婚前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  确权完毕,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继承法规定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全部财产和住房份额。
  • 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继承人的情形。小三不能参与法定继承,但是可以接受有效的遗嘱继承。
  • 只要是登记了的合法夫妻,在配偶死亡后都有权继承其配偶的财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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