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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人家签订一份合同,约定要办理房产证所有权转移,可是后来他把房屋去银行抵押贷款,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哪个效力搞,如果办理来又是哪个高,我可以办的到房产证吗?我签的是他30间门面的其中一间,他30间只有一张房产证

银行 2018-11-02 23: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无房产证肯定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如果你买的房屋是没有房产证的,那么如果你以你要再卖或抵押都是无法实现的.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都是没有办理规划等相关审批手续而修建的房屋,跟违章建筑差不多,买了以后是没有任何保障的,随时都有可能被拆掉.如果遇上拆迁,其他有产权的房屋可以按市场价赔偿,你的房屋可能只象征性的给予一点赔偿甚至会认定为违章建筑一分赔偿都没有.所以如果楼主要买房,还是要买产权清晰的房屋.
  • 房产证抵押贷款所需要的具体资料如下:  
    一、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二、贷款人的条件: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三、担保人;  贷款需要支付、抵押登记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一般审批时间在5个工作日,放款时间在抵押证件归行后3个工作日内。  
    四、贷款额度:最多可以贷到评估值的7成。  
    五、贷款的期限:最长还款期限一般20年。  
    六、房屋抵押贷款的程序如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签订相关合同  
    2.银行下批贷通知书,然后去房管局做抵押登记,拿出他项权证  
    3.将他项权证交给银行,银行放款
  • 所谓抵押登记,又称抵押物登记,抵押权登记,是指抵押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将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变更、终止等记载于特定的抵押物登记簿上的行为。抵押登记的功能在于体现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的变动之所以需要公示,这是由物权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因为物权具有排他、优先的效力。如果物权的变动不采用一定的公示方法,则会给第三人造成难以预测的损害,直接威胁交易安全。
    因此,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设立转移、变更物权时,必须通过公示方式,使物权变动的事实能够为第三人知晓,从而既保护了第三人免受损害,又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物权变动经过公示之后即可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当善意第三人出于对物权公示方法的信赖而依法进行交易时,不管是否实际存在与这种公示方法相应的合法权利,均可得到法律保护。
    公信原则实际上是赋予公示的内容具有公信力,公信原则弥补了处分行为的权利瑕疵,公信原则是公示原则的进一步延伸。  我国对抵押登记的效力采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立法原则。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对不动产和其他重要财产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即抵押物必须登记。  《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  ①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②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③以林木抵押的;  ④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⑤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对其他财产,则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原则。《担保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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