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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父母出资购买房屋加上对方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1-06-28 10: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则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按照您说的这种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说明这个房屋的所有权是夫妻两个人的,男方的那部分可以视为女方父母对男方的无偿赠与。
    三、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按照产权登记的内容,男方是有权分得一半的产权的。
    四、不过,在我国,赠与是可以撤销的,女方的父母有权撤销赠与。可以与男方协商撤销赠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撤销赠与。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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