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咨询。我于2012年通过公开招聘考上天津市某学校教师岗位,和单位签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规定在2017年之前不能申请调动,如违约则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可我由于个人婚姻问题,想回家结婚,也为了照顾年迈的父母,我想调转回老家,老家那边已经有正式的接收单位发了商调函来天津这边。和天津这边的单位商量,单位以单位缺人为由拒绝了我的调动申请,说实在想走就按政策和合同辞职。我看了《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不知道现在从事业单位辞职是否还适用本规定)说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但如果涉及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除外。    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老师,涉及特殊行业问题吗?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可能有哪些情况?如果单位很缺人,很想挽留,我最少要等3个月才能离开天津?如果请假离开单位是不是有权算我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对我个人有怎样的不利?

合同纠纷 2018-11-03 14: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除以下两种情况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违规收取违约金,劳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员工在未单位负责一个店的工作,而且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那么员工和单位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员工负责单位一个店的经营,店是属于公司的,那么员工还是在未公司上班。
    劳动关系应该存在。而且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那么也是可以证明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存在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不能以办理调动手续为由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