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求专业法律大神在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债权人提前清偿债权或提存,转让所得的价款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那么请问若不足部分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而现在又没有抵押财产,是不是已从特别担保转成一般(普通)担保么?

抵押担保 2018-11-03 19: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还规定了如下不得抵押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担保人的责任承担不同.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财产可以作为借款合同的抵押物:  
    1、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2、有价证券;  
    3、可封存的流动资产;  
    4、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5、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和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张家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