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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4年5月20日租房一年期,房租交到2014年11月20日,提前十天交房租,由于有事没有及时交,给房东协商了,推迟了几天,然后房租没有经允许有亲人借住两天,现在房子我不想租了,房东说我们违约了,说合同是有提前十天搬走,要我把11月10-11月18号这几天的钱扣掉,然后违约金押金的一半扣掉,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8-11-03 2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 1、其实租房违约金押金在一定的情况下算是违约金的,但是需要有一个前提,租房押金主要交房保证金,在以下情况算违约金
    2、一种情况:如果房主未按签署合同履行承诺,应当退还押金及同等款的违约金:主要表现在房主将房屋再租他人;房主未到合同期选择自用。
    3、另一种情况是: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主要表现在未按合同房屋使用权租用;房租最后缴付期限未交房租;在房屋内有违法行为。所以租房押金算是违约金吗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  租房合同未到期,即使房东愿付违约金,租客也可以不搬走的,租客有权按照合同执行。
      如原房东违反租房合同,除了赔偿违约金,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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