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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感谢您在百忙中来看我的这个问题!我是公司的员工,公司要辞退几个人,我属于其中的一个,我是孕妇,怀孕3个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如果我同意被公司辞退,我应该怎么让公司给我赔偿金,公司属于无理由辞退我,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一点,还有三期的应该是怎么算,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在2200左右(不含保险)麻烦您给说个详细的算法

合同纠纷 2018-11-04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请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试用期怎样判定?公司在没签合同情况下可否由三个月延长为六个月? 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就没有试用期,可以延长。
    2、在六个的试用期间公司可否无故辞退员工?若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公司可否辞退员工?若辞退的话员工可否索取赔偿?可获得哪些赔偿?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随时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间怀孕公司也可以不再聘用。
    3、试用期内员工可否要求公司购买社保?若公司无为员工购买社保的情况下在试用期(6个月)内辞退员工,员工可否向有关部门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要求赔偿经济金? 试用期单位也应该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没有经济补偿金。
  • 有经济补偿。
    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有争议,当事人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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