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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公司欠薪不给的问题。我13年底进入公司,因为是私企,所以没签劳动合同,没有交任何社保。现在公司欠我工资不给,我如果走法院途径能胜诉吗?我手里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以前发工资银行流水,与公司老板工作邮件往来,以及最近一个多月与公司老板讨要工资的电话录音,涉及到欠薪数额。另外,网上查了一下,如果走法院途径,我可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除发我工资意外,还要多补发一个月工资。这个有依据吗?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公司欠薪不给的问题。我13年底进入公司,因为是私企,所以没签劳动合同,没有交任何社保。现在公司欠我工资不给,我如果走法院途径能胜诉吗?我手里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以前发工资银行流水,与公司老板工作邮件往来,以及最近一个多月与公司老板讨要工资的电话录音,涉及到欠薪数额。另外,网上查了一下,如果走法院途径,我可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除发我工资意外,还要多补发一个月工资。这个有依据吗?

劳动纠纷 2018-11-04 1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除劳动合同以外,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是许多的。一般情况下还有:
    1、工资单;
    2、各类社保卡,包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
    3、招工表;
    4、劳动局的备案表;
    5、工作证;
    6、上岗卡;
    7、报销凭据;
    8、出差介绍信;
    9、奖状;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记录;
    11、岗位职务签字,比如保管员的签字、化验员的签字
    12、供销合同的签字;
    13、广告,比如作为联系人等证据;
    14、证人证言;
    15、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
    16、上岗工作时的照片;
    17、用人单位的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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