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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14年4月办退休时发现 档案招工表里没有信息 只有姓名和单位的公章  因此退不了休 劳动部门说这样的情况根本不能办理退休  那么之前自己交的保险全都白交.当时找到政府部门给解决此事到现在也没有给予任何回复.我该怎么办   该如何解决

劳动纠纷 2018-11-05 0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统筹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养老金。
      统筹养老金=(退休时省平月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 办理退休需要提供职工原始档案、身份证、户口本、职工养老手册、个人申请、缴费明细表等材料。下面,办理退休的相关事宜。   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岁,男工人55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一、办理退休需要携带的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身份证、户口本;   
    3、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职工个人申请;   
    5、《退休职工历年缴费工资审核、账户记账明细表》   
    二、办理退休的程序:   
    1、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前退休需提前2个月),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申请报告,载明出生年月、工作简历、工种(岗位)履历,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   
    2、所在单位就申请人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工种(岗位)履历等情况进行7天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填写相关表格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由区劳动保障局初审后报市劳动保障局复审。   
    4、社保经办机构对相关表格及缴费记录进行审核,并核算基本养老金,核算完毕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职工退休(定期生活费)审批表》和《退休养老证》。   
    6、社保经办机构自职工被批准退休的次月,支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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