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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一家企业工作20多年了,今年50岁,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就让退休,企业内部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 退休以后的待遇很少,而在岗相对较多。现在有三个疑问:1、请问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让其退休,如何得到处理?2、退休以后,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退休金应当是多少?待遇是如何?

劳动纠纷 2018-11-05 06: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干部 退休】《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
    (1978)104号第四条规定“党政干部、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男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一)内部退养的含义指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的下岗职工,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可以签订企业内部退养协议,同时解除进中心协议。 办妥内部退养手续的职工,由企业按不低于本市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用。 内部退养人员在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后,其基本生活费用低于上述标准的,由企业予以补足。 内部退养人员可持《劳动手册》再就业。
    (二)企业内部提前退休是指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工龄满十年以上,因体弱等各种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职工,本人自愿、单位批准,可实行“企业内提前退休”。待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内提前退休”人员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费。待遇可与正式退休人员相同,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困难企业,企业内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可下浮,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在“企业内提前退休”后,可到社会上从事一定的劳务,也可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在原企业内享受的待遇不变。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与人合伙经营的,工商部门允许其申领工商执照。
    (三)企业内部退养人员和内部退休人员最主要的不同在于: 1 申请的条件不同。“退养”只规定了年龄条件;“内退休”除年龄条件外还规定了工龄十年以上,因体弱等各种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条件。 2 待遇不同。“退养”最低生活标准不得低于318元,“内退休”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用工方式不同。“退养”后可凭《劳动手册》再就业,“内退休”只能从事一定的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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