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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后不会哭不会喝奶脸色发白且不会睁眼,月嫂喂奶时感觉婴儿反常去找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婴儿父母与院方将一切责任推到月嫂喂奶时呛奶导致婴儿死亡。月嫂认为婴儿出生时本身有问题和医院抢救不及时【具体原因如上】月嫂被告上法院,此时的月嫂应该做什么,望名师指点

综合法律 2018-11-05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你好,你好,医院是否有责任,这个不是简单能根据你说的情况进行判断的,如果你认为医院有责任,必须要有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那么就必须要做相应的鉴定,证明医院有过错,没有这样的鉴定是不行的,鉴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申请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一个是到司法鉴定中心做医疗过错鉴定,相对而言后者要方便一些,建议你现在要求封存病历,之后携带病例先找法院看看,看是否有过错,一旦医院有过错还要看过错程度才能计算赔偿的,赔偿项目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以及精神抚慰金,这些项目的计算要知道具体情况才能计算的。
  • 你好,如果医院在助产过程中是有重大失误的,造成孩子死亡,医院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如果要维权首先要做的就是封存和复印医院的病历,将证据固定下来,来避免医院事后伪造和篡改病历。
    但如果你们和医院商量解决此事,医院一般都会叫你们去做医疗事故鉴定不建议你去做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院同属于卫生系统,互相包庇的可能性比较大。建议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在鉴定之前可以让律师代为咨询医学专家,将专家意见提交给司法鉴定中心,以便获得客观公正的鉴定结果。
    如果对方是大医院,在医患纠纷中出于强势地位,我们不排除启动媒体资源,打打它锐气,先发律师函与医院进行交涉,进行谈判磋商,如果医院不配合就通过诉讼维权。 关于赔偿费用方面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具体数额需了解案情后才能计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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