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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个月感情不和要离婚,男方要彩礼钱

离婚 2021-07-05 0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一般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离婚一般不会退彩礼的,如果领证没有同居的,可以不退还彩礼。
  • 一般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离婚一般不会退彩礼的,没有同居的可以要求退还,具体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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