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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资深的律师,我遇到一些麻烦,请给我一点法律意见,谢谢!以下是事情的详细情况。    我是应届毕业生,于今年四月三日入职一个网络科技公司(蛮小的一个公司),五月二十日我就跟负责人事的经理提出辞职,并表示希望公司尽快安排人员接替工作,能够马上离职走人,但是公司负责人以面试时公司提出的辞职需要一个月否则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为由,不允许我提前一个月走,不然就扣工资,关键是工作至今,还未跟我签订任何协议或者是合同,我自己也觉得自身的权利没有保障而且公司存在很大的问题,工作中完全学不到东西,现在我也即将毕业面临房租生活的问题,公司给出的薪水很低,单休不包食宿。    作为没有经验的我来说其实工资低我能接受不能接受的是面试谈好的工资是1500加绩效.结果在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却变成基本工资1400加100的全勤奖和绩效。而且当我理论的时候负责人总是说面试时都谈好的,我现在提毫无意义,搞得像是我耍赖似的。每次沟通的时候每次都是这样明明说清楚的,可是明明就没有说清楚,这些也怪我自己当时每太在意。    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全不清晰,我都不知道自己的绩效是怎样算的。我想我是在试用期没有算入绩效也是很正常的就没有多问。    请问我提前一个月走扣我工资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8-11-05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这里需注意劳动合同法将“随时通知”改为“提前三日”通知了。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你每日的工资为1200元÷
    21.75天。你工作了一个星期,按照每日工资×7即可计算出你应当获得的工资。
  • 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工资,克扣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 试用期在我国法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可以约定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到三年的,试用期可以约定三个月到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即可。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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