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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时与医院签订了三方协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到医院报到,医院也正式接收了。一周后又与医院签了一式两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内没有约定任何违约金事项。在试用期第四个月时书面提出辞职,现医院让交5000元违约金。开始时医院对违约金的解释是三方协议上的约定,但因三方协议在到医院报到,医院正式接收后已失效,与医院解释后,医院又称违约金是因为我毕业后还没有拿到护士资格证,也没有单独倒夜班,工作期间又给我发了工资(试用期本不发工资的),那5000算是工作4个月医院对我的培训费。(除了正常上班,未接受其它任何培训)

劳动纠纷 2018-11-05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
    2、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是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签定的。
    3、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 试用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指出,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涉及的培训费用问题,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相关知识链接: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同时规定,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如果学生本人不按三方协议就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三方协议,学生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双倍赔偿,学生不能找到满意工作的,用人单位要继续执行协议。 如果你在毕业前实习的时候想辞职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去原来那个单位退协议,再到想去的新单位签协议,学校更改派遣证,然后到新单位去报到。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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