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出生后,我父母分开,期间我的母亲带我找到我的父亲,他不承认我是他的孩子,跟他和我母亲的共同朋友说,我是我母亲跟别人生的孩子。在我读小学二三年级时,我的母亲通过起诉与他离婚,他并未出席,期间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现在他要求我对他进行赡养,要求我每个月给他钱,请问我该给吗?该怎么解决?我父母分开,我的母亲通过起诉与他离婚,期间从未支付过任何抚养费。请问我该给吗?该怎么解决?

离婚 2021-07-05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我个人的意见是,如果你所说的情况属实的话,你可以拒绝赡养他,另外一个,如果他自己有劳动能力,有收入的话,他也不能要求你赡养他。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兴安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