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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生小孩,9月20号左右将住院清单和检查费清单等等资料全部交到社保局,等了半年生育保险金还未报下来,跑到社保局去问说2011年11月份保险金就已经报下来了,只是公司未去社保局办理手续。所以钱一直在社保局,直到今年5月份钱才报到公司有7808元,。由于要带小孩我在2012年3月底就向公司辞了职。5月22号的时候去公司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时候公司告知我要从我的生育金里扣3000多元,说是保险费,由于今年的基数还没下来,必须扣。我的那些同事们报的生育金都没扣过一分钱,为什么我的生育金就要扣掉3000多呢?(补充一点产假期间未发过一分工资。请产假和产假期间的所有保险费用已打款给公司)

保险纠纷 2018-11-05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产假期间社保的缴纳并无特殊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均应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保费。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社保数额。有关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的相关内容   产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员工产假期间社保的缴纳并无特殊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均应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保费。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社保数额,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保费。
    个人应缴部分,由其所在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缴费的依据主要是《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内容: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它有两个标准,最高标准与最低标准。如果个人的工资是在最高和最低标准之间,则按照自己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缴费率来缴费;倘若个人的工资大于最高标准,则按照最高标准来缴费,多出部分不缴钱;更关键的是,如果个人的工资是低于最低标准的,那么得按照最低标准来缴钱。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社会保险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您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因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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