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各位律师好:我的姐夫在2年前被高压电线电死,留有一个未成年女儿,当时我姐姐跟他们家里的父母一起授权给了一位律师打官司向供电局索赔赡养费等赔偿金,现在他们经过法院庭外调解赔偿了11万,当时调解时作为法定代理人的我姐姐不在场并且钱被他们家老头拿走,现在我姐姐才知道这件事打电话给老头,老头不承认有赔这么多,说只赔了2.5万,现我姐姐已经向法院起诉,现调查下来有以下几个问题请叫一下:1.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查到老头的账户里只有1万多元钱。法院是不是一定要申请人申请,指定在哪家银行才可以调查被告的银行等储蓄,如果被告有意转移赔偿金,比如说以他女儿的名义存钱,这样该怎么办。2.当时请的律师,我姐姐有在律师委托授权书上签字,可是作为代理律师同意进行庭外调解是否应该经过当事人的特殊授权呢?即使我姐姐不在场,他们这样的调解可以进行吗?3.在这部分赔偿金中有老人的赡养费、小孩的抚育费和慰问金等内容,这部分的赔偿金应该怎样进行分配呢?谢谢![em08]

调解 2018-11-05 1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无劳动能力一般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能以此为由而拒绝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因为在其未成年及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已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第三款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积极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老年人赡养人的配偶也是老年人的赡养人
  • 有以下情形的,必须给付老人赡养费: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另外,在一些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