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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摩托车晚上低速把一中年男子带到在地上,脑部轻微脑出血住院快半个月所有费用都是车主出的,医生说这种情况比较轻微,但是后续赔偿他狮子大开口要6万,因为毕竟是我把他弄伤的 ,所有交警判了我全责,处理这个这个案子的交警也是叫我们车主去做法医鉴定,我回去找那个男子两三次他都用各种理由说不去,说因为从部队退役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件,现在过去两三个月了我们车主想销案,请问走那些程序,他一直拖着对车主有什么影响?如果不销案会不会对我将来有什么影响,他拖着以后如果要和我打官司会不会对我不利,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1-05 2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对方既然起诉,建议积极应诉。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车辆、物品及其有关设施损坏,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当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对此应作如下理解: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 交通事故后,通常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从而确定责任,来进行相关的赔偿。通常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交通事故类属于侵权损害类型的手上,因此其伤残鉴定,需等到受害人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
    但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向法院起诉维护民事权益的时效为一年,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对方全责,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期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损失
  • 交通事故计算非常复杂,计算的项目有住院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数十项,少一项都会影响你主张的数额。还有就是计算标准要看你所在地区的的经济情况的,每个省都不同。
    另外,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不同的,还有就是你住院的时间长短也不同的。故请专业律师为你维权是有必要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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