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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作一年多了,经常拖欠工资,并且法定节假日也没有休息和加班费,过年休假回家也只有400块钱生活费,每天都是24小时呆在山上,还不让请假出去,现在想辞工,前两个月刚培训的,之前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说工作不满一年要自己承担培训费用,现在要扣除我的培训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06 0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满一个月的员工离职,是否可以扣除其生活费住宿费及培训费,要根据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不能扣以上费用,而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扣以上费用,也必须合理合法,否则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 没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开除人员必须给劳动者补助,只有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时开除不给于补助。
    只要提供上岗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在公司上班的资料,尽管维权,到当地劳动局诉讼这个事情。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会承担员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者赔偿责任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提前解除,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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