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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来自北方的05毕业生月开始在南京某货代公司实习,6月份回到学校进行论文答辩月回到南京签劳动合同成为正式员工.2)合同相关内容要点----合同起止日期.5.1---.4.30,即三合同违约责违约金每提前一,需支付1万元.试用.1-7.303)事件----因为工作环境压抑,和工作责任处处和自身经济有就是错了就要扣自己钱),实在是不想继续这份工10.25号递交部门主管辞职被退.并告不可能在今让我离职,明是否可以要看公司是否同意(其实公司规模很小,总人3)来推托搪4)我的档案由公司挂靠在人才市场,户口也在公司的集体户口挂(这也是我最担心的,怕我的档案到最后被扣留)最开始和经理谈的每个月的提成从来没有兑现过,但是这个钱的总数是没有形成文字的。只是一个规律吧.钱都是通过银行帐户领取每个月保险钱扣除210.我的基本工资1200.工资是这样的,1200(底薪)+200(房帖)+50(交通补+150(午餐补贴)+100(通讯报销)+提成(没发-210(保险)1490+(从未发过的提保险等从9月份才开始办钱从7月开始扣.5)问题诉求-----------谁能告诉我,我的合同到底属不属于合法的,在违约金条款这项,公司没有给我进行任何培训,没有特殊待遇,也没有签其他的合同。我到底需不需要支付这个钱,我只有知道了这个才能有理由去争取我的自由。心急如只想离开这个工作环境.恳请能得到您的帮我将在线等待哪个好心的律师的回复>

合同纠纷 2018-11-06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正常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单位违约导致劳动合同解除,你不必支付所谓的离职违约金。
  • 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订书面合同,这一点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期限1年内,约定三个月试用期是违法的。试用期就应当购买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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