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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买的房子是贷款房,还有尾款32万,房主有事要卖房,有大税所以,我想办个委托公证,买房以后,暂时不过户,去公证处公证以后,替他继续还贷!这样是否可行,是否有法律保障!在线等回复!

房产纠纷 2018-11-06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办理:原户主委托人来办过户手续是代替不了的,必须经过原户主现在的地方当地公证处公证,公证书是公证员按双方要求进行公证,有一个专门公证文本。如果说户主委托的人,带着户主的委托书是你们之间认可,但是房产局是不认可的,房产局认的是国家的公证处的公证书。
    如果说原户主进行了公证快递给你,你就可以持着委托书和原户主的合同在持自己的、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去房产局服务大厅办理了。
  • 房产公证一般按照下列步骤操作: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
    2、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公证处索取)
    3、将上述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公证员会就该房屋公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及做公证笔录,事后需当事人在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
    4、公证处确认所有材料无误后出具房屋公证
  • ;  办理房地产委托书公证的手续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外地购房委托,委托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间相互委托外,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认购书、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共同申请办理。  外地卖房委托,委托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间相互委托外,一般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共同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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