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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婚后加上女方名,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 2018-11-06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著作权的收益是指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获得的薪酬、或者著作权转让所得的费用、以及其他情形获得的酬劳。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上述的知识产权收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因此,在夫妻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将一方的著作权所取得经济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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