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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房产纠纷 2021-07-15 0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物抵债的适用条件如下所示:
    1、当事人在债务已结清偿期后约定以物抵债,其本质为代物清偿。
    2、代物清偿,是指债权人受领他种给付以代原定给付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3、目的在于用他物抵原债,只有物权转移给债权人,债务方消灭
  • 你好 需要结合案情确定
  •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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