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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总公司分公司同时签

合同纠纷 2021-07-16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能否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
    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成立了分公司,劳动合同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您好,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分参加诉讼,但是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请问您是有什么问题呢?您也可以详细叙述一下您的情况,我们尽量帮助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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