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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时孩子归他,孩子的一切费用由他全部承担,可离婚后三年孩子一直我带着,没拿出过一分钱,更没来看过孩子,现在6岁了我因为考虑到孩子以后读书方面,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和这三年的抚养费,希望三年的抚养费他一次性付清,我找孩子的爸爸去协商,他不同意,如果我上诉的话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和这三年的抚养费吗?

离婚 2018-11-06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满2周岁的孩子属于婴儿,从有利于婴儿的健康成长出发,以随哺乳的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此,如果你愿意抚养孩子的话,你是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但若你有下列情形的话,孩子可以由其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宜与你共同生活的;
    2、你有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
    3、其他原因:如染有吸毒、赌博等恶习;
    4、你与孩子父亲协商后,你同意孩子由孩子父亲直接抚养的。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如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状况、孩子成长背景以及哪一方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发展来判决,原则上2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另一方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等情况支付抚养费,或者参照一方工资的20%到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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