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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摩托车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经交警判了我们次责任,他方是主责任,双方都没有花费到一万元,而且都没有保险,他花的比我们多三千块钱,请问 我们是不是三七分,还是我们兑帐后多花的三千块钱我们拿完。

交通事故 2018-11-07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车辆相撞如果双方没有购买保险,那么赔偿责任由双方按照各自责任大小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可以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
    首先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责任认定。事故认定书你是否收到?你是什么责任?赔偿包括医药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
    赔偿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 先报警处理,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赔偿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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