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59岁了,企业已经破产,在破产前工伤伤残10级,破产后回了老家,距离原单位(户口地)属于本省跨市,已经回家5年多了,一直没有合适的就业机会,问:目前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劳动纠纷 2018-11-07 18: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待遇,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支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公司倒闭后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企业破产后,不能及时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的,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则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破产后,其原有职工可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一部分职工在企业破产前或之后及时找到新工作,实现再就业,这部分人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三,只有在企业破产后,既没有及时重新就业,又没有申请自谋职业,同时又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的,才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 工伤致残索赔官司技巧:
    一、一定要用工伤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名字看病就医
    发生工伤后,第一件事就是看病就医。看病就医时,工伤者切记一定要用工伤者本人的姓名,切不可使用他人名字看病就医,否则会惹来大麻烦。
    二、就医时诊断书和病历的原件一定要劳动者本人保管
    通常,有很多用人单位是善意的,就医后会拿着工伤者诊断书、病历原件申请工伤认定。
    三、立即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书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必备材料包括:
    1、工伤者、工亡者或其近亲属居民身份证;
    2、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要授权委托书;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劳动关系的证明;
    4、诊断证明书和病历;
    5、受伤经过证明。
    四、立即要求单位写个书面的事故证明
    发生工伤后,工伤者或工亡者及其家属应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单位向其出具工伤或工亡的书面受伤经过的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有了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受伤经过证明,那么对于将来的工伤认定就会轻松许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定安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