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合伙企业清算债务的顺序

破产清算 2021-08-02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清算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3、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 合伙债务的清偿顺序是先由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清偿,仍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再由合伙企业人的个人资产进行清偿
  •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债务清偿顺序为: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费;
    3、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钦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