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朋友在工地上受伤脚后跟骨折单位未申报工伤,现自己申报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请教曹律师

劳动纠纷 2018-11-08 10: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你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当发生工伤的时候,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下面法律为您详细介绍济南单位申报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一、主要材料   
    1.济南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参保者附受伤当月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未参保者附劳动关系证明)   
    5.职工个人工伤认定申请书(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盖手印)   
    6.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分别提供原件,盖手印)   
    7.受伤职工初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盖章及复印件(死亡者附死亡证明)   
    二、相关材料   
    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2.公安部门对机动车事故的认定结论   
    3.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重伤亡事故处理报告   
    4.民事赔偿资料   
    5.其他(如法院、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证明)   
    6.职工直系亲属提供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表格下载:
    1.济南市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2.证人证言表   
    一、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一款主要考虑到随着实践的发展和客观情况的变化,可能还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但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况。   
    二、哪些情形属于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申请工伤认定时,不能将个人雇主列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主体,可以将自己雇主的上级发包单位列为用工主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