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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在想咨询:员工在单位工作快满2年,1、公司是否可以以业绩不好,管理不善,对员工做出降职不降薪的处理? 2、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调离岗位?3、如未达成一致,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是否能得到补偿?如何补偿?

劳动纠纷 2018-11-08 1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开除员工的,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劳动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没有经过您同意,那么你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你默认同意。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你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
    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外,如果到公司将你辞退了,你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只要发生员工和单位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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