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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工资发的是现金,六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六月13号到17号之间我请假了,工资发下来了,但是我没法领,一直在财务放着,18号回去上班,车间主任怕我不想干了,发工资的日子我请假了,回来的时候,公司领导压着工资不给,说要等着和下个月一起发。压着五月份的工资,他说如果我要是辞职的话,必须从现在18号开始到下个月18号,而且五月份的工资就和这个月一起结算,我想要回五月份的工资,但是他就这样压着不给,还不让我找财务拿工资,还说他都给财务说好了,我就是去找财务也不给。车间主任这样做这个不合理?我该怎么样进行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18-11-08 2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讨薪?
    1、沟通协商解决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3、除了以上两种渠道外,应理性对待工资不发的事情,千万不要用过激的言行(如:跳楼讨薪、跳桥讨薪、绑架老板等方式)来处理,以免事态恶化,使自己受害更加严重或者使自己从受害方变为加害方。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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