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2017年4月22日为朋友担保,借条上么有注明还款时间,债权人于2019年10月24日向法院起诉,后经借款人协调没再起诉,现在债权人再次将我和借款人告上法庭,请问我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我于2017年4月22日为朋友担保,借条上么有注明还款时间,债权人于2019年10月24日向法院起诉请问我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债权债务 2021-08-08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