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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公司做网站以及关键词排名优化的,当时进公司时和老板是口头谈的,我叫他签合同他没签,说第一个月先看看效果,如果我能优化好就继续请我在公司做,如果不行就走人,以后的工资再另算,我就给他做了,做了一个月后,我找他谈工资的事情,他说不签合同了,工资也不涨了,就按照第一个月的工资给我,到年底的时候给我从公司这几个站的销售良提1%的提成给我,又是没签合同,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他很爽快的也就没继续要求签合同的事情,我也就继续为他做下去了,我从5月份做到12月,7个月的时间,他提供给我的关键词我几乎都给他优化到百度首页来了的,每个月的底薪不够生活费,公司没包住宿的,所以我就找他谈看看能不能先拿点钱给我我出去外面跑点别业务做做,公司我就做兼职,反正我做网站优化在外面照样能做,公司的网站优化的事情我负责继续做好,他考虑了一下说可以,叫我出去试试也好,说下午给我钱,当时我是发信息告诉他叫他先拿7000块给我,我说把自己包装一下,他说可以,下午给我,但是好几天都没给,我自己打他电话都打的不好意思了,后来过了好几天他给我把我剩下的底薪打到我卡上了,说他现在资金也困难,说先给我这点叫我先用着,过段时间再给我,我就又等了一个星期,等我打他电话又不接,拖了好几天,给我打了1000块,我就发信息问他怎么才给我打1000块,我说我们说好了的先拿7000块给我,当是借的也好还是提成也好,他自己当时就答应了的,可现在才打1000快给我,我打电话给他他不接,到第2天公司另一个同事打电话告诉我说,老板说叫他告诉我公司现在不需要优化的了,也不需要兼职的了,我问那我提成怎么给我算?他说这个叫我自己和老板去谈,可我打电话他不接,给他发信息他回给我说:从我进公司到现在,他一直是贴工资给我的,说我没做出什么成绩给他,说就做了3100的单,看他的样子估计是没打算给我提成了,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1-09 13: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1、公司以不盈利为理由,单方面决定不发提成是不合法的。  如果公司是以基本工资加提成支付职工工资报酬的,只要职工完成了一定的工作,公司就应该按约定向职工支付相应的提成,公司单方面决定不支付提成的,构成违约,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如果当时公司与职工约定是以公司盈利为基础计发提成的,则公司不发提成的决定不违法。但是否属于无盈利,不能由公司说了算,应该由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来约定提成的,职工有义务来证明提成约定的存在、提成的比例是多少及职工相应的业绩。具体证据的可以是公司的文件、与公司负责人的谈话录音、工友的证明等。
  • 工资底薪需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大部分按照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创造的价值等等计算。例如: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为十一天。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
    20.83天/月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
    21.75天
    举例说明,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为2000元,日薪为2000/
    21.75=
    91.95元。休息日加班一天,发双薪:
    91.95*2=
    18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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