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单位因疏忽造成他人酒精烧伤,已报工伤,公司已支付医药为费并给了工伤赔偿,现鉴定七级伤残,我还需要赔偿吗?如果要赔偿,大概需要多少钱?

工伤赔偿 2018-07-03 2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凭工伤认定书去领鉴定申请表(鉴定申请表上要本人照片和签字,还要单位敲章的),然后把鉴定申请表和工伤认定书复印件、病史复印件一起交上去(鉴定费350元,可以报销的),鉴定部门当时会给你一张单子,上面写明两次鉴定的时间和地址的,你到时候去鉴定就行了。鉴定结束后,大概两个礼拜左右(遇节假日会顺延)就出鉴定结论书了。 浦东是这样一个流程的,估计宝山应该也差不多的。 你拿到工伤认定书2个月还没有去鉴定,估计你单位人事不是很熟悉流程。你可以打电话去催问的。 如果你单位人事很懂的话,估计有两种可能,
    1、是忘记了,
    2、是把你当作放弃鉴定处理了(这种情况原则上也是要本人签名的)
  •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按照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负伤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综合评定,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