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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荒沟30年开发管理,现在管理水田使用8年,现在国家征收湿地,我和村子签约,我能得到补偿吗?我该怎么补偿呢?

劳动纠纷 2021-08-11 0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政府征收和征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政府征收和征用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土地征收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流程主要包括: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政府公示征地补偿方案、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等
  • 政府占用土地,要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土地原用途不同而不一致。如果是政府临时占用土地,还要考虑占用年限,土地是否能够恢复原状,使用权人还是否能够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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