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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的门面被房东卖了,新房东要求收回房子,我转让的转让费怎么办?房子今年7月份到期,房东没来续签合同,上个月才来说要卖房子。

合同纠纷 2021-08-11 13: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关于出售房屋的有关税收问题,规定如下:对于卖房人来说应缴纳的税费有:
    1、 交易费:3元/平方米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营业税:差价*
    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2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5、 教育附加费:营业税的2%
    6、 城建费:营业税的7%
  • 店铺被房主收回,如果当事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房客不能要求补偿转让费。《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房东收取转让费是正常,合同约定行动即可。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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