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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吵架,对方先动手,我们头部受伤,缝五针,吵架我们头部受伤流血后,对方逃走,我们报警,这件事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21-08-11 14: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对于伤情鉴定意见,办案单位应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双方。双方不嫩人,完全可以看对方的鉴定意见书。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
    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 打架先动手的处理:若是是民事责任的话,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受害者的责任;如果是刑事责任,则不一定。如果伤者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 您好,要结合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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