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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羁押期限30日条款

刑事辩护 2023-04-09 19: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是羁押期限届满就当然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必需符合一定的条件
  • 变更羁押期限至30天的条件是符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一般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自拘留以后延长至30天。其实一般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应该是拘留以后的三天之内,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延长1到4天。
    刑事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其运用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利在刑事诉讼中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和尊重。也就是说,在运用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过程中,要强化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保障,不可滥用强制措施。
    而对于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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