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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了,母亲再婚了,现在土地和山林被征用了,村里没有得到同意和签名就把我父亲名义的土地和山林带到叔叔婶婶那里去了。我们该怎么办。

继承 2021-08-13 06: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认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前提条件——该财产须具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只有具备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方可取得土地补偿款,夫妻一方因具有本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补偿款是对夫妻一方因土地征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具有专属于特定人身的性质。
  •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如果土地被违法强行征收,土地使用权人要依法维权
  • 你好 ,发生土地征用纠纷问题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忙处理,能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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