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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4月份怀孕,6月份告诉公司,公司随即把我调岗降薪了,因怕直接申请仲裁接下来再呆在公司上班会被领导叼难,所以,计划休完产假,申请完产假津贴后再申请仲裁,到时仲裁还有效吗?我已和人事部门沟通过,孕期降薪是违法,但他们说不服可以去申请仲裁,我有之前的工资条和现在的工资证据。

仲裁 2018-11-10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仅限于以下六中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法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具体金额与你的工作年限、月收入水平等有关。
  • 首先,公司的生产经营策略安排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因此如果您申请劳动仲裁是要求单位回迁,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其次,如果您方劳动合同约定是在上海工作,但是现在根据安排要求您去苏州上班,也就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单位与您方协商,也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您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持相关的劳动的合同、单位要求变更工作地点的通知等证据材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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