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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需要什么程序和其他相关程序?

离婚 2021-08-14 20: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异地离婚首先应当满足正常离婚的程序以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其中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要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去确定:
      第一,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另外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第二,如果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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