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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进入公司至今,在公司工作了4年以上,工作环境经常站立。右脚湿,现在出现强制性脊柱炎、膝关节炎双膝疼痛。没有家族史。这种病能认定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吗?

劳动纠纷 2021-08-16 0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在根据当前明确的职业病目录名单,腰椎间盘突出不属于职业病范围,所以职工因长期伏案工作患上此病的,将不能认定为职业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需具备以下条件:患病的主体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如果不属于劳动者的话,那么即不属于该范围
  •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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